Monday, December 29, 2008

向昨天说再见



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我只有十岁?实际年龄记不得了,只知道当时只略知一些英文单字的我就在那一瞬间被曲子浓郁的惆怅音乐深深吸引。还是个孩子的我就到处去向大人们打听,但是却徒劳无功。最后终于在报章上得知那其实是旧曲翻唱。当时红及一时的黑人组合- “从男孩到男人”以他们不凡、惊人的嗓子把最真实的情感注入了歌中,酿成了一曲绝世奇迹。

经过了无数次的字典翻查,我终于对歌词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顿时惊觉美词艳曲在结合了浑厚完美的歌喉之后真的是足以‘杀死人’。于是,我对这首歌的痴迷程度即可达到疯狂境界。贫穷的我省吃俭用了好几个月才负担得起十八零吉的卡带。然后我就如获至宝的每天至少重复听十次,直到琅琅上口为止。也许那种浪漫少年情怀真的就只属于那个情绪化的年代吧?若干年后的我竟在不经意间把这首难得金曲给抛在记忆中的某处。珍贵的卡带在多次的搬迁后不知所踪,强烈的纯真情操随之遗失。

多年后我路经‘塔楼记录库’不经意的撞见 “从男孩到男人” 的精选专辑。如今的他们早已不如往昔,专辑自然也便宜了许多。不知为什么,就在那之后的一分钟,我拿了光碟就去柜台付钱。

接下来的四十五分钟,我飞驰于从圣塔安娜至河边九十号高速公路上,听着这首熟悉的歌曲。 再一次真真切切地被感动了。

就像歌中所提到的一样,要向昨天和过去说再见真的好难。一切的经历﹑眼泪﹑欢笑与震撼仿佛发生在昨天,可是在想要去捕捉时却又觉得很遥远。所以,我潇洒的挥了挥手,把感觉放在心里。记忆真的是一辈子的,没有任何人可以夺走它;这一切就像那首歌一样,在很多年后的今天我再次深深爱上。也因为这样,我觉得也许有那么一天我可以再拥有新的一页回忆,保有同样的人﹑事﹑物,让故事延续下去。

我只是想推荐这一首好歌,仅此而已。

1 comment:

Chloe said...

Yeah, it's always easier to dwell on the past but in doing so, sometimes we forget to live. Ah, growing up is a painful thing...